收购预方案已公布。方案为中国船舶发行新股每股价格为37.84元,市盈率约35倍左右。以1:0.1335比例收购中国重工股票,面值为5.05元。
1)此项换股方案,用溢价高的中国船舶替换中国重工股票,是否属于强制投资者购买高溢价发行股?
2)重工持异议的投资者选择现金选择权,需折价20%,以每股4.04元出售股票,请问折价依据是什么?
3)停牌前一天,股价跳水,是否有关联方提前获取信息?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以当前两船的盈利水品,合并后公司市盈率高达60~70倍。如此高溢价发行股票,市场不认可,已经导致股价下跌,使得在场投资者蒙受损失。此项换股方案将重工股东的未来收益,以本次换股方式全部透支,严重侵害中国重工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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