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电(SZ000413)$  转发我看到的一条:东旭光电有4元多净资产,有核心产业,因大股东非法占款导致ST后策划了连续跌停至一无下面退,企图一退了之侵吞占款逃避责任很卑鄙无耻甚至是违法,我就不明白十大股东里面有三家国资一家港资,实控人何以这么大胆,这不是侵吞国有资产吗?然道他们私下有协商吗?不然这几家国资港资能放过他吗?我们小散没实力去诉讼实控人,可这几家大股东肯定是有律师团队啊,岂能放过这么明显的侵权犯罪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完全应当合理合法的维权!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