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交所披露,因深圳善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善康医药科创板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自2017 年成立以来,就以解决精神活性物质成瘾这一世界性难题为使命,通过多年的研发创新积累,已形成了以长效缓控释植入剂技术为核心的药物递送系统创新研发平台。

善康医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2019 年度- 2022 年 1-6 月,公司尚未实现销售;各期净利润分别为-3,029.78万元、-3,323.13万元、-6,615.61万元、-4,767.98万元,合计亏损约1.77亿元。

申报稿披露,公司作为一家拟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目前尚未实现盈利。

善康医药科创板IPO拟募集资金 13.27亿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创新药高端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尹述贵。尹述贵分别直接持有珠海小河、珠海小溪和珠海小湖 66.25%、29.1281%和 45.6993%的合伙份额,担任珠海小河、珠海小溪、珠海小湖三家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尹述贵通过三家合伙企业合计控制发行人 28.2649%的股份表决权,尹述贵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从事医药经营管理工作三十余年,担任善康医药董事长、总经理。

上交所审核问询函中要求发行人说明“进入除严格法规市场以外的一般市场的门槛和难易程度,相关产品是否在我国注册上市后,即可直接在上述市场销售,或尚需履行其他程序,公司在上述市场拟采用的销售模式及准备情况,预计 2023 年即可产生收入、2024 年和 2025 年即可有较大规模收入的依据,相关信息披露是否谨慎客观”。

善康医药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年度数据更新版)中披露“2024 年和 2025 年即可有较大规模收入的依据是相关适应症市场空间较大、公司纳曲酮植入剂有较好的疗效、更易被政府、患者接受的治疗费用,相关信息披露谨慎客观。同时鉴于公司纳曲酮植入剂短期审评审批政策及商业化拓展方面的不确定性,因该产品获批时间较原预计时间延迟,2023 年该产品未产生收入,公司已调整相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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