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4 日,你公司公告称,因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工程款回收不及预期等原因,前期用于临时补流的 1231.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此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4 年 5 月和 8 月被人民法院冻结,迟至今日才予以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除本次到期的募集资金外,公司目前仍有 2 笔合计 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上述补流资金将于 2024 年 11月 8 日、12 月 26 日陆续到期。请你公司及保荐机构充分核实本次无法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全部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实际去向,是否存在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6.3.8、6.3.14 条所列举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本次无法归还的临时补流募集资金为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目前相关募投项目资金投资计划及建设进度,并结合公司资信情况,说明本次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三、前期你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均未提及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以及公司可能出现临时补流资金无法按期偿还的相关情况。请你公司和保荐机构核实前期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前期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及时、充分,并全面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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