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3(SZ400102)$  2.05亿重整费用对应的是四百亿资产,这个是一个疑点,地方全员参与重整肯定是地方接管了康得新,搞了一个信托一信托二,到底信托包括了什么内容?而且重整草案内容并没有全部公开。还有就是这个重整草案为什么没有与债权人沟通过,而且多数债权人是国有机构,不可能不沟通就出台了这个明显不会通过的草案,所以说有可能就是因为法律规定到了时限必须要出一个草案,避免超过重整草案的提交时间限制。然后就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二次提交方案的最后期限了,然后就是无限期的拖时间了,这个是我的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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