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建厂70周年那是包钢股份的前身包头钢铁公司,从系统性质耒说包钢集团应该只是股东关系,只是控股大小的大股东,实体经济和主要生产创收是包钢股份上市公司,它和集团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共享,包钢股份用几百亿资金买下了集团公司的尾矿资源(实际上也是国企向内蒙古区政府购买原包头钢铁公司的废矿堆库的剩余矿渣而今是科学的宝库)当然也是国企包钢股份的资产,所以和所谓的包钢集团没有任何关系,是广大包钢股民的资了。当包钢股份极度困难时都是自己解决—直到从银行借不到钱为至,因为还债圧力太大了,在股市募集几百亿再也无权募捐了,只好用包钢股份的所有设备和技术产权质押给包钢集团公司借钱生产。这个现实我见后心里不知道是—种无法语言的味道。这是什么关系呀!可如今媒体报导总是把包钢集团放在主体上,有些不公因为创造财富的是包钢股份上市公司,所有科研是包钢股份在提供科研经费,每年年报上有,所谓的包钢集团只是几家金融机构的组合,不产生国家效益,只是集合体的私利或者集合体的公利,和钢铁系统无关联,因为在包钢股份的生产中没有它们的身影,至于其它作用不知道。说这些主要是不要把包钢股份的成功之力套在集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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