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11月10日前不能完成重整,并解决大股东占款,立马将先停牌两个月。

首先,10月中旬才一债会,一般情况下,10月下旬才能够出一债会结果;一债会后,还必须有二债会、出资人标决会后,才能够确定重整方案;

其次,期间,还必须穿插有债权人特别是与银行签署的债权抵偿协议的董事会(此前已经公告了几家,说是后面多累积几家后,再一起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并发公告)、董事会后最快15天后股东会批准。

以上流程走完,中院才能批准重整方案、实施重整。

时间非常紧张,很有可能11月10日前难以完成重整,将停牌两个月。当然,重整迟早是会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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