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提出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等方面,制修订30多项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建设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国家数据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构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思路,并将整个标准体系分成七个部分,即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
其中数据基础设施以现有相关标准为主,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算力保障和流通利用标准建设,为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提供支撑。具体包括存算设施中的数据算力设施、数据存储设施等标准,网络设施中的5G网络数据传输、光纤数据传输、卫星互联网数据传输等标准,以及流通利用设施标准。
数据流通标准聚焦数据产品、确权、资源定价、流通交易等环节。其中数据产品标准主要规范数据产品的设计、管理、开发、服务等,包括数据产品设计规划、管理等标准;数据确权标准主要规范数据产权的结构性分置方法、衍生数据判别,数据确权的信息管理、登记程序、平台要求、技术要求等内容;数据资源定价标准主要规范数据资源价值度量的技术要求、评价要求等,包括数据资源评价模型、定价方法、成本核算、价格监测等标准。
融合应用标准位于数据标准体系结构的最顶端,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动的12个行业领域,数据标准化重点行业融合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农业农村、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文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
安全保障方面,标准涉及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在数据资源标准的数据治理方面,包括数据业务规划、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调查盘点、数据资源登记;训练数据集方面的标准包括训练数据集采集处理、训练数据集标注、训练数据集合成。
“数据要素化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国际上亦无先例可循。数据要素化在资产地位、权属确权、流通交易、利益分配和安全隐私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障碍。”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说,国家正在从顶层设计层面统筹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设定目标、框架。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和有关部门将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协同合力,深化贯标验证,发挥应用成效,加强人才培养,筑牢发展根基,确保数据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有效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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