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欧浦1(SZ400107)$ 我持有的欧浦股票市值因为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贬损,现在还停止了欧浦股票的交易,这些人侵害了我的金融资产证券交易。
重整管理人以及现任管理人对欧浦的债务债权历史辩证做出了违法剥夺侵占金融财产资产的行为。
现任管理层联手侵害我的金融股票投资交易权利。
欧浦实控人管理层联合债务债权侵占我的金融股票投资交易权利。相关方利用职权侵占该证券的合法金融地位以及财产。证券股权市值被相关方严重侵害贬损未获得相关赔偿之下,现在各方利用非原上市公司职务权限抢夺退市公司的证券化资产。同时侵害了我的证券投资者的金融股票投资交易权利
欧浦退市问题未被追溯证券市值贬损事项,我们投资者的损失未有获得维权,故一切债务债权问题都不能触碰我们这里的证券化资产包括欧浦这个资本股本结构。
欧浦作为上市公司,对于证券投资者财产的大概可以释义为该证券资产化的市值贬损。司法重整或者重组的法治手段并未为证券资产投资者交易权利做过任何有效的合法追溯,毕竟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已经是存在巨大的非法犯罪行为之下的。实控人管理人以及所为的白衣天使进来处置上市公司退市事项以来根本就没有对原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金融证券交易的纠纷做过任何处理。我以为这些人都是来帮助上市者的做假违法犯罪行为兜底的,同时利用权力非法强抢占有二级市场投资的财产的。证券如同一张支票吗?如果证券如同一张废的话,资产证券化这句话又如何解析?
资产证券化,实控人管理层挪用或转移证券化资产财产引起上市公司市值损失的,是犯罪吗?还是合法的?@证监会,三行一会,最高法,最高检,国安局。
你们侵犯限制了我们的金融股票交易权利
控股公司自己管理层债权人拿走了欧浦的资产还债吗?欧浦上市的公有制的证券化资产呢?
妨害公民金融股票交易秩序停牌约两年,侵吞上市公司证券化资产,证券如同一张有抵押凭证的支票。
偷窃转移证券化资产,侵害证券投资者的市值损失,严重侵害金融股票交易投资者的金融证券资产的流动性。
行政处罚书有详细资料可作证。证券化资产被债权人和实控人管理层亲属家族成员强拿强取巧夺巧取,引起欧浦这张证券市值损失以及证券投资者的财产资产损失。
大股东与关联方侵害了欧浦上市公司的证券资产证券市值。
李孝国,彭国宇,和现任管理层重整方联手出方案抢夺欧普股民的股票金融资产,设无理据重整方案抢夺股票份额,妨害股民金融证券交易权利。
国几条
债权人联同实控人管理层挪用转移上市公司证券化资产?债权人超出质押权属份额强取证券投资者金融股票资产?背信上市公司股份制原则作方案敲诈强取豪夺证券投资者交易权利以及证券金融资产。
总股本是资产证券化下的股份制份额。
欧普是深圳交易所上市的。经营场地是广东省佛山顺德。实控人管理层将欧浦证券化资产抵押占用欧浦全体股东资产财产。缩股让渡等同于拆迁?欧普总股本是欧普上市资产股份制的总份额。重整人管理人如同拆迁者!你想拆你要拆?
欧普是深圳交易所上市的。经营场地是广东省佛山顺德。实控人管理层将欧浦证券化资产抵押占用欧浦全体股东资产财产。
@国务院 政法委 检察院 国安局 公安机关 深圳交易所 证监会 欧浦上市公司原董监高陈礼豪等人以及现任董监高管理人的罪行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而来的债权人或债务三性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性范畴来讲,不敢苟同!本次出资人调整方案以及管理人员所做的事项均未对上市公司权益权利做出过任何维权维护,故非善意人。今欧浦上市公司公告已然阐述欧普公司目前管理人员对欧普公司的总资产的侵害的行为实质!目前欧浦的证券市值股民老百姓的金融财产被认为公开强拿巧夺的事实我们作为流通股东也从公司公告里见证。司法进去到破整推进过程中司法工作者也已经见证欧普方案的非善意性。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而来的债权人或债务三性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性范畴来讲,不敢苟同!本次出资人调整方案以及管理人员所做的事项均未对上市公司权益权利做出过任何维权维护,故非善意人。今欧浦上市公司公告已然阐述欧普公司目前管理人员对欧普公司的总资产的侵害的行为实质!目前欧浦的证券市值股民老百姓的金融财产被人为地公开强拿巧夺的事实,我们作为流通股东也从公司公告里见证。司法进入到破整推进过程中司法工作者也已经见证欧普方案的非善意性。对于欧浦上市公司证券化的总资产财产来讲,任何以债务为名的执行事项都出现了众多的非标性质且三性对于公司管理合规性来讲更是“失实”。目前最真实的,是违规担保转移证券化资产,侵占非法强拿强夺上市公司财产资产。
法益权是投资者的,控股权是欧普资产证券化的。行政责任是可以追溯权属性的,你若有权且实事求是的话你需要拖两年侵害金融证券交易权利吗?我猜,现在的利益输送方是在想方设法地要把责任转嫁到司法重整管理程序上让司法程序对重整方案背书!因为我们持有的欧普证券是来自欧普资产证券化发行上市交易而来的。
为什么不提一下原实控人大股东管理层的问题呢?我们持有的欧普的股票证券是来源于欧浦资产证券化发行上市交易而买来的。欧普控股权份额不是债权人的,债权人获得的欧普股票是来自于跟大股东管理层抵押融资台底交易而来的。
我们持有的欧普的股票证券是来源于欧浦资产证券化发行上市交易而买来的。欧普控股权份额不是债权人的,债权人获得的欧普股票是来自于跟大股东管理层抵押融资台底交易而来的。
举报这些借钱给中基投资的债权人,他们跟中基投资进行的这些是不是台底交易?现在谁拿走了欧普的控股权?欧浦的上市控股份额是怎么交易完成的?
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交易)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应该加上利益交易或押贷交易关系。
这个公告里面看的话,这次欧普出资人的重整事项不一定是法院举行的。看着就是欧普管理人实行的重整。不是法院主导的。由于我没有投票,我不知道当天投票系统的系统名称是否标注了“法院主导”的相关性。
重整管理人,重整方案的主导人找到了。马甲找到了。
感谢提醒,是律所(特殊普通合伙),不是行政政务部门更不是行政法务部门。大概意思是,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是懂法务的,但是欧浦的重整方案的出策出谋的是管理人管理层以及律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盈利组织。
看看这些解释。再看看欧普的公告,法院判决的是破产重整,但是法院当时没有宣判破产重整法案,只同时宣判了指定的律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管理人。欧浦破整是经法院批准的。但是如何破整如何调整欧普的资产债务问题的方案或议案是由管理人和律所(特殊普通合伙)盈利组织来组织策划的。
法院指定欧浦管理人以后,欧浦被承认了一系列的债务。而这些债务债权人成为了主导欧浦上市公司资产的主导方。可以这样理解吗?如果成立,那么欧浦管理人就是转嫁栽赃陷害欧浦上市公司承担一切非标债务(且三性难以置信)的行为人,管理人是懂法的。我的欧普股权是金融证券属性,相关方的犯罪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为管理人是知道的,律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收的玩意?
串谋背信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原则,以贷转卖上市公司资产财产,背信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原则损害侵害证券投资者财产资产权益。
串谋背信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原则,以贷转卖上市公司资产财产,背信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原则损害侵害证券投资者财产资产权益。
你的观点说中了一个问题,管理人就是安插进来主导整欧浦的。问题是如何主导才能合法?出资人方案已经出来了,合法合规吗?由于欧浦已经被停牌交易,故若有其他的交易的话,算不算台底交易?或已经提前完成台底交易?@最高法 最高检
你的观点说中了一个问题,管理人就是安插进来主导整欧浦的。问题是如何主导才能合法?出资人方案已经出来了,合法合规吗?由于欧浦已经被停牌交易,故若有其他的交易的话,算不算台底交易?或已经提前完成台底交易?@最高法 最高检
民告官,不用举证,反映问题就行。法益权就是股民持有的股权,股权是企业ipo发行审批上市交易的证券。证券内的企业资产企业营收企业运作必须合法合规,因为我们买的股票是金融交易品,股票的背后就是企业资产财产。企业发行上市的资产财产就是股份化以后可以用来在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民告官,不用举证,反映问题就行。法益权就是股民持有的股权,股权是企业ipo发行审批上市交易的证券。证券内的企业资产企业营收企业运作必须合法合规,因为我们买的股票是金融交易品,股票的背后就是企业资产财产。企业发行上市的资产财产就是股份化以后可以用来在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不要动不动就拿投票权和投票的事项来说事。我没投票,因为你们没有主导欧浦的权力!欧浦的控股权是资产证券化ipo上市交易而来的控股份额,该控股份额是来自资产出资发起的。你们开会讨论投票重整之类的活动,请问你的主导权和能够主导该上市公司的份额是怎么来的?你是用企业资产发行上市而获得的控股份额吗?如果你是以其他途径获得的(又如;是台底交易或提前暗箱操作台底交易)而得到的控股份额的话你就是不合法的,且你们都必须要对你们的控股权交易事项而产生的欧浦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市值损失负全责。目前欧浦的资产以及证券市值乃至证券交易秩序被严重损害侵害。证毕
根据有利于债权人的原则!
抵押贷款掏空上市公司资产,损害金融证券交易权利,侵占占有国民金融证券资产财产,侵害国家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股权金融合法地位,金融诈骗抵押贷款,涉及终止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权利。恶意背信侵吞上市公司财产。抵押贷款事项双方同责同罪。破清事项已然行权。证券化经营资产财产被抵押贷款掏空了,还好意思说经营亏损负债?还要企图退出金融股票交易两网市场终止交易?债权人和上市公司控股实控人管理层都真够狠的!
如以债权人同意为理由,则无异于以尚不存在的事项为根据。股权在谁的手里?控股权在谁的手上?你们凭什么来动欧浦上市公司的资产?重整出资人的权力,假如你们有,那你们就知道当时实控人大股东是如何与你们交易了实控权以及欧浦上市公司的资产的,更知道这些交易背后的策划者。假如你们不知道以上的事也没有做过以上的事情的话你们就没有实控权也没有重整出资人的权力吧?那你们就是在恶意强抢占有国有证券化公有或其他所有制资产,这是犯罪吗?
债权债务的确定事项无根据可依?不能将大股东实控人与债权人之间交易事项转嫁给欧浦上市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公司的负债。你们是以重整之名,行转嫁债务之实。
属实,做实,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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