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1 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计 12 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申请 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18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3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 4.06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期限均为 1 年。长虹美菱表示,申请授信额度是因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这一系列举措显示出长虹美菱在资金运作和企业发展策略上的积极谋划,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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