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6月邓先生与格力进行了股权转让和表决权撤销决议,至今已满3年,缓冲期已过,格力是否会派员参与公司具体运营?似乎可以期待。
2.公司董事长第二次羁押期已超过3个月,是否意味着案情复杂或者还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如果更糟糕一点,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话,董事长的位置是否需要人接替?格力是否可以顺势空降一个董事长?似乎也可以期待。
3.邓先生第一次羁押时,选举了蒋先生临时接任董事长职务,邓先生归来后,蒋先生的临时身份自动失效;但第二次羁押后,公司没有再次给予蒋先生临时董事长身份,所以看起来,董事长似乎是无人实际履职。这是否也给了格力空降董事长创造了便利?
4.从去年年报和今年半年报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改观,主要都是投资业绩在反复横跳。但格力的投资肯定是浮亏的,如果从国有资产流失的角度看,格力是否有动力将旗下优质资产包装进来,使上市公司质量更加优质,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5.如果格力派遣团队参与/接管阳普公司,是否有可能顺手将优质资产实现借壳?毕竟现在排队太辛苦了。
以上仅供吧友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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