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ST世龙(SZ00274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部分案件已提交该公司管辖地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现正等待后续安排。回溯此案背景,此前该公司因连续两年财报造假被监管处罚。该公司最终被监管给予警告并合计被罚款830万元。

监管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该公司被处罚后大批受损投资者积极加入维权,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审计机构被追责

5月15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在决定书中阐明公司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其全资子公司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年虚增营收超3亿。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审计机构或将一同被追责,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2020年财报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未发现公司年报存在问题。证券服务机构怠于履行“看门人”职责,参与或配合财务造假,也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资者维权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定于2020年4月21日-2023年5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维权条件。关于此案的维权时效并未到期,投资者还可参与维权行列。值得注意的是维权主张的是区间内的亏损额,与后期股票是否涨回无关。→一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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