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SZ)发布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电源(300274.SZ)发布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新能源”)于2024年10月18日与许大红、葛苏徽、唐麟、王金诚签署了《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大红、葛苏徽、唐麟、王金诚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阳光新能源与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阳光新能源与葛苏徽、王金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截至相关协议签署之日,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智能”或“标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83,375,358股,许大红直接持有标的公司56,603,232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0.87%),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苏徽直接持有标的公司6,209,2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39%),唐麟直接持有标的公司2,711,562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48%),王金诚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434,2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78%),许大红、葛苏徽、唐麟、王金诚拟分别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简称“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予阳光新能源;

同时,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拟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转让后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许大红在2025年1月解除限售后拟将其持有的10,613,106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在2026年1月解除限售后拟将其持有的7,959,829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34%)转让予阳光新能源;葛苏徽、王金诚拟将转让后所持标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予阳光新能源。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将成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4.51亿元。

据悉,标的公司是一家基于AI视觉识别的成套智能化装备和服务提供商,经过多年发展,在光谱检测技术、智能算法技术和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技术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积累;同时,近年来利用自身技术积累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公司基于业务需要,拟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充分发挥标的公司在光谱检测技术、智能算法技术和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技术等方面优势,助力公司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良率和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在新能源产业链地位和全球化市场布局优势,为标的公司做大做强新能源业务赋能并助力其开拓海外市场。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持续提升公司产业布局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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