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公布《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下称《公告》),宣布自11月1日起,在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即铁路电子客票)。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取得铁路电子客票,用于报销。这意味着,对旅客而言,未来报销车费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直接在网上即可获取铁路电子客票,由于可重复下载、打印,还可避免发票丢失和损毁的情况,总体看报销将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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