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贷后管理不到位。这一行为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作出了罚款5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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