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经观察消息:10月26日,中金公司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标志着对思尔芯IPO造假案的调查已尘埃落定。因涉嫌在思尔芯科创板IPO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中金公司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合计被罚没800万元。同时,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赵善军和陈立人也分别被处以150万元罚款,总计罚款金额达到1100万元。

据证监会查明,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能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和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且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导致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中金公司对此回应称,将诚恳接受处罚,并以案为鉴,全面整改,强化执业质量管控,夯实“看门人”责任,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同时,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思尔芯的IPO造假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2021年8月,思尔芯提交科创板上市申请,但在2022年7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随后终止审核。然而,证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并在其撤回IPO申请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今年2月,证监会已对思尔芯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了合计罚没1650万元的罚单。

证监会强调,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的现场检查、现场督导和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

此外,上交所也对思尔芯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包括将其“拉黑”5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思尔芯涉及三项财务造假

经证监会查明,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多项虚假记载,主要涉及财务数据。

具体而言,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思尔芯与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和成都焱之阳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实际并未履行产品交付义务,相关交易缺乏真实性和商业实质,虚增营业收入812.17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782.78万元。

此外,思尔芯还通过向名义客户上海图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埃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提前确认对牛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和超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共计虚增营业收入724.55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433.35万元。这些名义客户并非实际使用方,而是为帮助终端客户享受政府补贴价格而代为寻找的,产品控制权并未转移,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违反了会计准则。

同时,思尔芯还存在少计期间费用的行为。2020年,思尔芯向关联方无息借款,但并未将借款利息作为权益性交易计提利息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导致少计提利息费用30.04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30.04万元。

综上所述,思尔芯在《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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