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SZ002592)$  

海南弘天于2021年7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质押给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元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存单质押合同》无效,由广州银行珠江支行返还1.46亿元及相应利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并于2021年11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海南弘天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由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因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成了被执行人。据ST八菱于2024年8月发布的最新公告显示,由于双方均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对本案进行提审,目前暂无审理结果。

从该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来看,法院认为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在此次违规担保案件中存在一定责任。按照存款质押担保相关规定,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在此次案件中,当时的海南弘天是ST八菱二级控股子公司,上述存款在未经ST八菱同意的情况下,广州银行珠江支行竟然允许王安祥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担保,明显存在违规,也反映出广州银行存在内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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