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增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市值退市指标。今年4月,沪深交易所修订完善了相关退市规则,将主板A股(含A+B股)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或者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的,上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深交所对于主板A股公司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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