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1日丨春城热力(01853.HK)公告,2024年11月1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春城投资订立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据此,根据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公司有条件同意购买,而春城投资有条件同意出售资产,代价为人民币8288.6万元。
资产包括春城投资目前用作供热用途的若干建筑物、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供热服务业务且资产用于热力生产,故公司认为建议收购事项将有助集团进一步提高供热效率,优化集团供热业务结构,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大幅减少集团与春城投资集团之间的持续关联交易程度,并减少集团与春城投资集团之间的潜在竞争,有利于集团的整体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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