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作出新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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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组织召开“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现场推进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
会议强调,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利于能源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有利于拓展风电应用、促进产业发展,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
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应因地制宜,把握4个重点。 一是村企自愿互利合作是核心。驭风行动旨在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为群众服务,村企合作模式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各方自愿参与,不搞强买强卖,要签订协议、避免纠纷,确保合作规范、可持续。 二是利益合理共享是前提。要综合股比、土地、人力资源投入等条件建立利益合理共享机制,在保障村集体及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合作共赢。 三是就近就地消纳是重点。要让风电项目真正用于农村当地,确定项目开发规模时要充分考虑当地负荷情况,鼓励采用自发自用或余电上网的模式就近就地消纳,助力农村能源革命。 四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是关键。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取并网方式、用地方式、消纳方式等,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防止一哄而上。
会议要求, 推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重点要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省级统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合理统筹项目布局、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 二是加强村务监督。把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加强地方村务监督,将村集体共享收益按规定纳入村务公开。 三是加强协同协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用地、电网等要素保障问题,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用地,提高电网接入能力,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落地。 四是加强全过程指导、全周期管理。对项目立项、合同签订、项目施工、质量把控、环境影响、收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全周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安全、高效、可持续推进。对全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及时了解各省进展,协调推动解决发现的问题。
会上,河南、山西、山东、内蒙古、云南等5个省(区)能源局及国家电网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进一步宣贯了政策、明确了有关要求。会议期间,组织参观了平顶山叶县官庄风电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现场观摩村集体参股的风电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电力司、监管司、河南监管办,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风能协会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农业农村部科技司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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