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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公司通过定增方式实现并购重组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标的资产要求**:

   -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的定位,即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 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公司处于同一行业或者上下游。

   - 应当与科创板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2. **盈利状况**:

   - 如果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尚未盈利,在科创板公司重组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前,自所取得股份不得转让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每12个月转让的该股份不得超过科创公司股份总数的2%。


3. **信息披露**:

   - 科创公司、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三方面主体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监管审批**:

   - 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天。


5. **发行对象及数量**:

   - 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名。

   - 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6. **锁定期**:

   - 对于通过定增获得的股份,通常锁定期为6个月;但如果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或通过认购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以及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锁定期则为18个月。


7. **财务健康状况**:

   - 标的资产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健康状况,例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8. **合规性**:

   - 并购重组计划不应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9. **其他要求**:

   - 需要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请注意,上述条件可能随着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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