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出台评价指引 将引导保荐机构把更多优质公司带到北证市场
2024年11月04日 21:43
来源: 新京报
“(此举将有助于)把更多盈利情况好、成长性和创新性强的企业带到北交所”。11月4日,市场人士在看到北交所刚刚发布并实施的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后,对此评论道。
相较2023年沪深交易所出台的同类指引,北交所的评价体系及指标构成大体保持一致,但部分存在差异。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评价权重方面,北交所对其中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价”赋予高达90%的比重,高于沪深交易所的70%。
此外,根据评价得分的不同,参与评价的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执业质量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其中A类占比20%。而保荐机构若存在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三年内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的,在评价中一票否决,评价结果评定为C类。
北交所强调,保荐机构评价结果为C类的,北交所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其保荐项目的审核问询力度,同时加大非问题导向类现场督导比例,且对现场督导或审核过程中申请撤回的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继续开展现场督导。
与沪深两市比较,北交所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应关注这些地方
准确而言,沪深交易所在2023年7月先期联合发布《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一年多后,即2024年11月1日,北交所官网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试行)》(下称《评价指引》)。该文件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北交所介绍,总体来看,评价工作主要具有“紧扣质量导向,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表现的考察”“突出市场特色,科学设置评价方法”“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三方面特点。
沪深北三地交易所的评价体系均由“上市公司质量”“保荐业务质量”和“评价得分调整”三个部分构成(如图1所示)。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北交所《评价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质量评价”占比达到90%,具体包括“盈利能力”等6大三级指标与“扣非归母净利润规模”等13项四级指标(如图2所示)。
图1/北交所
图2/北交所《评价指引》中权重为90%的上市公司质量各级分指标及其权重的具体安排(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制图)
北交所表示,该所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表现的考察,因此将上市公司质量评价占比达到90%,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占比10%。而沪深交易所上述比重则分别为70%、30%。
对此市场人士普遍反应为“极具引导性”,将有助于进一步引导保荐机构展业过程中,将盈利情况好,同时成长性、创新性强的企业源源不断地带到北证市场。
此外,区别于沪深两交易所,“现金分红”相关子指标考察,未出现在北交所本次实施的《评价指引》“市场表现评价”类别中;但“年化回报率”指标的整体权重是10%,高出沪深两市5个百分点。
这在部分券商从业机构人士看来,侧重“年化回报率”要更强于“现金分红”指标安排;另外从投资者此前的反应看,他们更看重北交所公司的回购,而不仅是现金分红。
为使各方做好充分准备,据北交所介绍,《评价指引》将设置一年过渡期,2023年度评价结果不对外发布,也不作为分类监管依据。
出现这两种情况,保荐机构的评价结果将被直接认定为C类
除上市公司质量权重达到90%外,北交所对券商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占比为10%。据北交所介绍,关于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将采用每年度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即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中的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覆盖专业质量和合规质量两个维度。
而根据北交所、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细则,评价指标包括专业质量指标、合规质量指标以及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专项评价指标,基础分值为100分,专业质量为加分项,合规质量为扣分项,综合计算后排名。
就在《评价指引》发布的一周前,即10月25日晚,北交所、新三板公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报告。据记者统计,第三季度共有102家券商参评,与第二季度总数量持平;超过96%的券商第三季度均有加分;但是也有23家券商合规质量考评被扣分,保荐业务扣分较多。
从总评分榜上,第三季度位列前十的券商合计分值均在119分以上,而前两季度前十券商均为118分以上。
图3/2024年前三季度北交所、新三板每一季度券商执业质量总评分榜前十名单及总分数(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根据北交所信息制图表)
第三季度总评分榜,虽然中信建投蝉联第一,但前十榜单与第二季度相比,变化较大,其中民生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以及华泰证券5家券商为新进入。
事实上,证监会也曾强调,要持续运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本次,北交所也明显强化了结果运用,并实施了差异化监管安排。
在最新出炉的北交所《评价指引》中,根据评价得分的不同,参与评价的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执业质量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执业质量得分排序前20%的为A类,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
保荐机构在评价年度内没有符合本指引第四条规定的评价内容的,不参与评价,统一确定为N类。
评价年度保荐机构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立案的,评价结果将被认定为C类;此外,经有关部门认定,保荐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发行上市领域行贿行为的,该保荐机构当年评价结果也将被认定为C类。
北交所将根据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前,对处于交易所审核阶段的相关上市保荐项目实施分类监管安排。
对于保荐机构评价结果为A类的,北交所对其保荐项目降低非问题导向类现场督导比例。连续三次评价结果为A类的,原则上不开展非问题导向类现场督导。
而对于保荐机构评价结果为C类的,北交所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其保荐项目的审核问询力度,同时加大非问题导向类现场督导比例,且对现场督导或审核过程中申请撤回的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继续开展现场督导。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连续三次评价结果均为C类的,原则上北交所将全部开展现场督导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北交所也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认真做好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工作,适时评估评价效果,及时优化评价安排,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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