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重整程序时间:
- 预重整期间一般为三个月。如果需要延长,经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理由正当的可决定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 重整程序时间:
- 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到送达受理裁定一般需要5天。
- 从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管理人需通知债务人向法院提交材料。
-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一般为30日至90日。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常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 管理人或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为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经申请可裁定延期3个月。
- 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为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
综合以上信息,预重整程序一般需要3个月,而重整程序从法院裁定受理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一般需要6个月加上可能的3个月延期,即9个月左右。整个重整流程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处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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