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行权的方式方法方案:
一、从法律的角度,所谓的股东行权,就是以股权决定话语权。为了公平公正实现中小股东的维权目标,在五个大群的层面上,以持股五十万股以上作为标准,另选十名长期热心参与宣传维权的积极骨干,成立中小股东维权筹备组,一并代表大家股东行权。
二、全体筹备组成员约一百人,签定联合维权协议,所有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维权方案,需经表决权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通过,并在大群中公布,方可实施。
三、以持股一千股以上为标准,群内全体股东统一通过签字授权的形式,授权余磊律师代表大家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授权群内的前十大股东联合一致,对余磊律师的议案和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在筹备组和十大股东以及余磊律师间,达到相互制衡,互相监督,促进共同依法维权。
四、股东行权的具体方案和目标,需要通过谈判、磋商、对抗、研究后确定,程序繁索,周期较长。要求公司以每股净资产1.27元回购,是中小股东的呼声;大股东希望促成公司重新上市。至于维权的终极目标,需要深入研究后,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因此要求授权期限在一年半;要求参与股东行权的股东持有股份,对于股票的买卖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授权本身并不影响大家买卖股票的自主权,但要求所有股东将股票的变动立即进行报备。
五、为了更好的行使股东权利,建议有意愿有能力在三板继续增持的股东,进行报备。我们进行股东行权,锁住股份,并且还能在三板继续增持,如果构成要约收购,将予以公告,很可能会带动股价上涨。
六、到了股东行权的阶段,必然存在维权的成本,包括筹备组大会相关费用、差旅费、劳务费等,需要考虑是否筹措相关资金,建议统一按照持股金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七、通过股东行权,无论是股份回购,还是恢复上市,亦或是卖出股票后,对于每股超过0.62元的部分,收取百分之二的律师费。
八、股东大会由余磊律师携同前十大股东参加,所有筹备组成员应当到场依法维权,也欢迎所有愿意参加股东大会的群友,到现场支持股东行权!
以上方式方法方案,在执法堂商议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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