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6日收盘,方大炭素(600516)报收于5.65元,上涨1.44%,换手率1.91%,成交量76.72万手,成交额4.36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方大炭素主力资金净流入1459.34万元,占总成交额3.35%。公告:方大炭素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金额99,992.4520万元,回购股数19,632.445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88%。公告:方大炭素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拟解除质押639,000,000股公司股份。交易信息汇总方大炭素2024-11-06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1459.34万元,占总成交额3.35%;- 游资资金净流出188.92万元,占总成交额0.43%;- 散户资金净流出1270.42万元,占总成交额2.91%。
公司公告汇总方大炭素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 9月 19日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预计回购金额:5亿元~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33元/股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19,632.4457万股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4.88%实际回购金额:99,992.4520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96元/股~5.48元/股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 10月 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3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6.33元/股(含)。实施情况2024年 9月 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 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已实际回购股份19,632.4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8%,购买的最高价为 5.48元/股,最低价为 3.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2.452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股份变动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 0.00 0 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25,970,368 100.00 4,025,970,368 100.00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3,048,008 1.32 249,372,465 6.19股份总数:4,025,970,368 100.00 4,025,970,368 100.00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 19,632.4457万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方大炭素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债券名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方大EB债券代码:137129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3年完成时间:2024年11月5日质押专户: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解除质押:方大集团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1方大EB”解除质押手续,将持有的公司股份639,000,000股及孳息20,448,000元解除质押后划转至方大集团自有证券账户。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方大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11,908,590股,占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9.50%。解除质押后:方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2,908,590股,占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7.58%。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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