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宏微科技(SH688711)$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不及时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2023年12月,公司在投资者活动中自愿披露“2023年全年经营稳定,目前根据在手订单来判断,预计2024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长”。但是,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经营情况已发生明显变化。

今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全年业绩目标调整,直至10月8日才对2023年12月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关于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因此江苏证监局认为,公司补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此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维权行动已开启

《证券法》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公司违规行为已侵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受损投资者或可起诉该公司,要求其赔偿投资损失。对于该公司未以及披露的违规行为,或构成虚假陈述,也将引发投资者维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定于2023年12月6日-2024年10月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维权要求,在上述区间有交易并因该事项造成损失的股民可登记维权。→一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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