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安排
——如果上市公司选择陈述、申辩,而不申请听证,应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日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的,同样应当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后 3 日内提出,该时效短于《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5日。实践中,也会让被调查对象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回执》上同时明确是否申辩、是否听证,该回执被要求在5天内递交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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