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客服正式回应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销保荐子公司”)原承担的承销保荐业务资质,并未因其会员资格被上交所和深交所终止而影响到东方证券整体的承销保荐业务资质。
据悉,承销保荐子公司此前已被东方证券吸收合并,作为母公司的东方证券,在合并完成后,已承继了承销保荐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资质。因此,承销保荐子公司在法律上已不复存在,其原有的承销保荐业务资质及业务,已无缝融入东方证券的整体运营之中。
这一合并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东方证券的业务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并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服务。东方证券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同时,东方证券也强调,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如有任何关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业务资质的疑问或需求,欢迎随时与东方证券客服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提供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