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国华网安(000004)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09 号),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销售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
2023年在新增客户的软硬件集成销售业务中,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身份判断、项目进度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第四条的规定。
2、采购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
部分采购合同约定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2022年公司在供应商尚未发货的情况下全额预付供应商货款,未审慎核对合同付款条件及业务进度情况,公司采购业务、付款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 号-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的规定。
2024年前三季度,国华网安实现营收约7589万元,同比减少5.78%;归属净利润亏损约358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7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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