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事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否定
作为一个新进10大股东
买入股票不过1亿股
想出随时都能卖出
不看好新潮能源卖了就行了
但为什么不卖?
我们看一下,深圳宏语吴瑞为什么不走。
在举报新潮能源的时候
吴瑞一共做了这么几件事
1.去浙江宁波北仑区,调取了章程,合伙协议
2.为了不让刘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去立案
3.以100万元对价取得338亿油田资产控制权
我来给你们分析
1.在立案侦查阶段,绝对不可能公布出来。更别提查证不实还得取消立案。
而吴瑞在媒体面前大肆传言,好像这件事已经就落实了一样,可至今所有管理层都好好的,啥事也没事,这番理论不攻自破。
2.刘珂仅用100万元对价取得了美国油田控制权,为理由,举报内控控制出现问题,会计事务所给与否定。
这件事逻辑上必须反推:
假设控制权已经转移成功,那么新潮能源被坐实了空壳,现在已经退市了吧。
经过询问,查实,新潮能源子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权利属于所有上市公司投资者。不属于刘珂个人。但因为制度原因,st风险警示标识依据的是否定的内控报告书。所以也只能st背锅。
看完上面两段内容
相信大家很清楚
深圳宏语的吴瑞,压根就是有针对性的撵走刘珂
并非新潮能源真的有问题
所以吴瑞深圳宏语不可能离开新潮能源
这是为了夺权来的,不是简单的投资
究竟应不应该st,不是你我可以决定的
而审计报告书,是规则需要
寻找一个第三方的监督公司
做监督目的保护投资者
但是当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审计事务所同为一家
当审计报告书的签字不是本人签字
我们这半年被st影响折磨
仅仅因为一份莫须有的否定内部控制的报告书
此番事实都是莫须有
何来100万元对价取得油田控制权
所以深圳宏语会走吗?不会
新潮能源这个大肉
资金们竞争吧
竞争才能有一个好的股价
试想如果没有st
现在股价如何了!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