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之后可以考虑这么做:



请美国律师向SEC提出违反市场交易的诉讼

主要诉求是涉及内线交易(这在美国是重罪)

以及主体公司的实控股东涉及境内法律案件

违反善良管理人道德准则,

直接诉求强制退市

(近期中概股的瑕疵操作在美国资本市场喜闻乐见)

当然,同时在境外平台如X直接@SEC说明事件,也许效果更直接


也考虑在国内提诉:

公司在没有征询权益人的意向下迫使权益人成为联合行动人。

且很容易可以从美股的主要交易对手信息找到

这样的行情走势并非基于市场原则

而是关连方刻意为之



同时,也针对37号文路径,

以实质权益人身份对商务部提出复查:

此项境外返投是否完全合法合规?

过往境外交易之后的返程资金流向是否合法?

是否涉及原始股东与买方的交易默契?

买方在申报交易时是否如实提报?

但愿这样查一轮下来都豪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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