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之后可以考虑这么做:
请美国律师向SEC提出违反市场交易的诉讼
主要诉求是涉及内线交易(这在美国是重罪)
以及主体公司的实控股东涉及境内法律案件
违反善良管理人道德准则,
直接诉求强制退市
(近期中概股的瑕疵操作在美国资本市场喜闻乐见)
当然,同时在境外平台如X直接@SEC说明事件,也许效果更直接
也考虑在国内提诉:
公司在没有征询权益人的意向下迫使权益人成为联合行动人。
且很容易可以从美股的主要交易对手信息找到
这样的行情走势并非基于市场原则
而是关连方刻意为之
同时,也针对37号文路径,
以实质权益人身份对商务部提出复查:
此项境外返投是否完全合法合规?
过往境外交易之后的返程资金流向是否合法?
是否涉及原始股东与买方的交易默契?
买方在申报交易时是否如实提报?
但愿这样查一轮下来都豪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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