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陆宏达作为智度股份的董事长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智度股份存在以下8宗违规:
1.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记载或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
2. 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如2020年9月担保金额最高2亿元的担保事项公司并未披露,而2019年担保总和为1.4亿元的事项披露有误,其担保年限与事实不符;
3. 对外股权投资的会计确认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
4. 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重要参数的合理性依据不充分。广东证监局认为,“公司管理层上述预测与实际情况相悖,缺乏可靠的数据来源和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
5. 2019年度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6. 子公司联运游戏服务收入实际确认方式与审计报告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这导致智度股份2019年报、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年报的相关财务信息均存在问题;
7. 子公司部分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8.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不完整。
陆宏达作为智度股份的高管,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2023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局发布的决定显示,陆宏达自2020年4月至今担任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协议约定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清算、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有关信息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智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陆宏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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