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上海贝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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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方案的预案 ...... 6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言登记表...... 8
上海贝岭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24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4、本次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1、本次现场会议设总监票人 1 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 2 名,由股
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向秘书处申请。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发言。
3、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人数以登记时间排序的前 10 名为限。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4、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上海贝岭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徐汇区宜山路 810 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召集:董事会
一、宣读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议案报告
序号 议题
1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方案的预案》
三、股东发言与沟通
四、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公司1名监事、见证律师进行计票、检票
六、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见证律师签字)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字)
十、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 1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方案的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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