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SH603773)$  

沃格光电的股权转让风波

一、2024年10 月 8 日晚,沃格光电(603773)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拟总价约 1.88 亿元转让其所持公司 5.3%股份给深圳中锦程。2024 年 9 月 30 日,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每股 15.89 元转让 1180 万股,转让总价款 1.875 亿元。权益变动前,易伟华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 38.47%,变动完成后为 33.18%。此次变动是为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原合同第3.2条第(2)项约定“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给受让方之日起的1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尾款。”,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如下调整“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给受让方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尾款。”(如果是为了偿还融资借款肯定不可能一年后收尾款,所以不改合法性审查通不过!)

三、2024年10月31日,公司再次签署补充协议,本次受让方深圳中锦程代表的“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填报的基金产品名称有误,导致原基金产品的基金规模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无法符合基金业协会对于新成立开放式基金的持仓比例要求,需对深圳中锦程代表的原基金产品进行调整。经转让双方友好协商,受让方深圳中锦程代表基金由“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不变,仍为深圳中锦程。(经办人员业务不过关,起码的原则性要求都没学透,接盘方想ko他的决心都有了,加上此时股价严重偏离原转股价格,合法性审查中税务审查基本过不了关,至少是否存在低价转让避税是明面上看得见的。)

四、2024年11月11日再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原每股15.89元的价格调整为每股23.85元(即不低于2024年11月8日收盘价的90%),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187,50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81,430,000元。(很明显是10月31号提交的转让协议,在税务审查时没通过,这次价格应该是经过沟通后最终确定的价格,后续转让应该会很快通过合法性审查了。)

五.股权转让的深层次原因猜测:1.低价转让代持,后续量产高位套现。2.真的缺钱。3.被迫转给第三方,该基金为第三方持股。

首先排除2,如果缺钱第一份协议就不会粗心到尾款要一年后收,说明不是真正缺钱。

其次1的概率也不大,易对股权还是挺重视的,2年前定增独包,而且产业量产在即,股价自然要上去,此时转让仅为了避税,格局太低。加上通格微后续二期打通,那就是印钞机,每年分红易都可以拿xx多亿,所以1概率也不大。

最后3的可能性就最大了,在牛市启动初期叠加量产在即,迫不及待的想要拿到股权,最后迫于无奈提价也要加快促股权转让完成。可能就像某位网友推测的,xx给大单,提前锁定部分股权,基金只是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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