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的政策要求,推动我市航运业的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及指导文件,我市已顺利完成2024年度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的申报与审核工作。现将项目清单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行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1647号)
(三)《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交函〔2024〕156号)
(四)《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函〔2024〕171号)
(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清单公示工作的通知
二、公示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筛选审核,省、市交通、发改部门复核,我市1个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详见武汉市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情况表(附件)。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客观、真实地向公示单位反映情况。个人请提供本人真实身份材料,单位请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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