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海事中心扎实推进我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08 17:09信息来源:省海事中心 浏览量:37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2024〕95号)要求,省地方海事中心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积极行动,从组织保障、政策宣传、调研摸排、跟踪调度等四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我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省厅工作部署,5月初,省地方海事中心就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协助省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配合省厅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共同推进我省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省地方海事中心两次召开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相关政策宣贯暨意见征求会、政策沟通会,宣传有关政策。协助省厅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拓宽融资渠道。举办三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技术应用讲座,为广大船企“送培上门”。
三是充分调研摸排。省地方海事中心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等方式,听取航运企业、个体船东、船厂以及基层管理部门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并先后开展了三轮摸排,为合理制定全省年度拆解计划提供支撑。
四是注重跟踪调度。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达各省2024年度老旧营运船舶拆解项目计划,我省共有370艘船舶。根据省厅要求,省 地方海事中心建立“周报告”“周调度”机制,及时跟踪指导各市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截至10月31日,我省已完成拆解船舶118艘、已进入船厂待拆解船舶31艘,已完成相关证书注销手续船舶68艘。
下一步,省海事中心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服务帮扶、强化跟踪调度,确保我省年度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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