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68822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14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虚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虚谷:2022年2月25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2月25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及时赎回5.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直到2023年4月7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未来12个月的现金管理额度。对于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4月6日之间的现金管理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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