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这是不到一个月时间,财政部一揽子增量政策中有关化债政策的落地安排。
从议案主要内容看,本次地方隐性债务化债方案力度空前,通过一次性大幅增加地方债务限额、每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做出专项安排,棚改隐性债务按原定合同执行等三大举措,大举降低地方化债压力,腾出地方财力空间,有利于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实现,进而让地方政府在中长期转型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从化债重要时点看,基本遵循2018年确立的十年化债时间节点。从化债责任界定看,仍然减持“谁家的孩子谁抱”的政策底线,推动地方隐性债务由“表外”转向“表内”。
总体看来,9月底以来,国内宏观政策基调更加积极,一揽子化债政策落地后,仍需关注后续政策进一步发力情况。目前资本市场仍在反应政策预期及落地阶段,市场先于基本面改善而动。待增量政策逐步落地后,资本市场将回归基本面,而能提振市场经济主体信心的除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拳外,还期待更多宏观政策和改革方面的配合,后续或需关注12月政治局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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