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股份(00277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肇英、李从文、聂勇、程玉姣、莫静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6号)。
据悉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二)2023年一季度报告存在差错;(三)公司股份回购管理不规范。
文科股份董事长潘肇英,总经理李从文,财务总监聂勇、时任董事会秘书程玉姣、董事会秘书莫静怡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潘肇英、李从文、聂勇对公司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程玉姣、莫静怡对公司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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