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中集车辆(SZ301039)$
中集车辆属于有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其控股股东中集集团系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中集车辆先后到港股和创业板上市。中集集团的股权变动系发生在中集车辆在审期间,并在审核期间完成交割。从该案例的审核问询以及审核结果看,我们可以得出明确结论,针对无实际控制人企业,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三条即“如果发行人最近3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股东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其次,在审期间发生大股东的变化并不必然需要运行两年(三年),前提是需要充分论证大股东的变化未导致发行人股权及控制结构发生变化。最后,从审核角度看,有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类型的企业,若其本身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上层股权发生变动,且变动前后均为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构成审核障碍。
2024-11-14 11:16:38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只是简单的举个例子,其实就算没有这个还有别的法案也支持森远的注资行为,比如
国资无偿划转或重组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变更:若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且符合一定条件,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国资: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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