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SZ000851)$  本周离岸汇率到达7.25,大盘也呈下跌趋势,连破5.10.20日线,今天基本最低点收盘,这两天全市场上涨家数也就几百家,整体外部环境不太好。

高鸿今天走的这种分时,按道理应该不是散户主导,这K线画得很高明,一般人如果没有高水平的做T技术就不要乱动了,收盘虽然没有站上年线3.90,但仍然在5日线上强势,涨那么多天,在前期平台+年线位置调整几天也正常(可参考景峰在年线位置调整),后面还是维持我7月既定第一目标价5.2不变。还是那句废话,看好的拿,不看好的走,不要在股吧宣泄情绪。[哈欠]

从昨天董秘回复来看,整体来说高鸿的舆论管理还是比较好的,对于股吧等股民发声渠道还是积极关注的,也在合理范围内积极回应股民需求了,但我们也不要过度期望董秘能回复什么很有价值信息(不然容易涉嫌信披违规了),一切以公告为准!

小荷才露尖尖角,风物长宜放眼量。高鸿一定会让与高鸿共同发展进步的人共同富裕的!

2024-11-15 15:10:0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今天的拉升和打压量都不大,水下到水上六七个点,也就几万手就够了,打下去的时候也是,早上地板开的时候,大部分单子都被撤了,可以翻交易去看,真正拉起来需要的钱很少,散户要是能控到这个程度,市场都没有主力、庄家了[吃瓜][吃瓜][吃瓜]

2024-11-15 15:17:0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平性的相关规定在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均有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第八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前获知的前述信息,在依法披露前应当保密。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

第八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董秘在需要发布在公告的内容提前回应给股民的提问,属于信披违规。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董秘提前回应股民提问,可能泄露了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因此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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