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立案调查的原因确实很可疑,不排除仍然和财务造假有关。有人说是因为半年报延期披露,根据以往其他公司延期披露的情况,在立案调查公告里面就会直接说明立案的原因就是延期披露,而锦州港本次未说明。2022年-2024年仍然有贸易收入,如果仍然是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则就是继续造假,退市无疑;如果是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则就是虚增收入和虚增利润,不涉及虚增成本,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接受的。公司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逾期合同按净额法核算的贸易收入 108.52 万元不做确认,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这个其他应付款其实就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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