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的股权有0.5893+1.36+0.1473=2.1亿是质押给自己的子公司沈阳节能科技的,华能新能源的这个案子是子公司辽宁佳玉的,连带责任的公司包括:大股东和北京佳玉新能源,更奇葩的是北京佳玉华能新能源本身就持股50%,另一个股东就是沈阳节能科技。也就是说大股东和沈阳节能都有连带责任,唯独上上市公司没有。所以这部分2.1亿的股份法律流程转让给华能新能源也没问题,老爸和二儿子给大儿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担保,老爸的股权质押给二儿子,大儿子的子公司没钱,这个时候老爸和二儿子是有偿还义务的,逻辑上恰恰这2.1亿股华能新能源是可以走法律流程拿下来的,与其这样,不如大股东负荆请罪,把这2.1亿转让给华能新能源,实现多赢。个人笔记,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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