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的回购金额:下限2.7亿元,上限7.7亿元。

1.55不回购,难道1.89再回购?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元/股,最低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9,0372,780.08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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