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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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天供暖模式开启,天然气需求旺季到来,全国多地对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湖南、西安、北京、上海等多地已相继发布了相关通知,均按照各地《关于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启动了气价联动机制。
气价联动机制是指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即气源采购成本和终端销售价格之间的联动调整。
其核心在于,当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发生变动时,下游的终端销售价格也会相应地进行调整,以保持天然气价格链的连贯性和稳定性。这种价格机制有助于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022年-2023年采暖季,由于用气价格机制不畅等原因,在国内天然气供需相对宽松的背景下,河北多地出现城燃企业经营困难、限气或断供天然气的现象,引发国家发改委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202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其指导下,各省市纷纷开启或加快价格联动改革。
原则上,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季度或半年联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可按半年或一年联动,具体联动周期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据北京市发改委11月15日通知,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上浮0.47元/立方米;自2025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按照惯例,每年11月,北京市都会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阶段性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上述通知,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北京发电用气价格是2.74元/立方米,城六区和其他区域的供暖制冷用气价格分别为2.92元/立方米、2.68元/立方米。
城六区和其他区域的工商业用气价格分别为3.34元/立方米、3.1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价格为2.8元/立方米。
此次上浮的是非居民用气价格,并不涉及民用气价。通知明确,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还根据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情况,对北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也进行了调整。
北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自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调整为91.6元/吉焦(含税);自2025年3月16日起调整为77.5元/吉焦(含税)。
10月31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其中,终端销售价格方面,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销售价格2.2元/立方米;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销售价格2.2元/立方米。
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销售价格2.93元/立方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3.37元/立方米,合同外用气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配气价格(0.7元/立方米)的原则确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4.27元/立方米。
与上一个采暖季数据相比,部分终端的销售价格有变化。例如,2024-2025年度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销售价格2.93元/立方米,比上一个采暖季上涨0.14元/立方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3.37元/立方米,比上一个采暖季下降0.12/立方米。
据湖南省发改委10月29日通知,湖南省联动上调长沙市等11个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0.309元/立方米。
本次价格调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涉及的城市包括: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娄底市、怀化市。
部分城市燃气企业无法同步同向全额传导的涨价因素,在下一调整周期进行清算,统筹考虑。
今年以来,国际天然气价格整体较为平稳,下半年呈现逐步上涨态度。
据参考消息网报道,近期欧洲天然气价格再次上涨。随着气温快速下降,库存消耗速度开始加快,甚至可能影响亚洲的天然气价格。
截至11月18日,荷兰TTF天然气价格一度涨至46.4欧元/兆瓦时,较10月底上涨超15%,已刷新10月下旬创出的年内新高。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销售管理部副经理席海宏曾公开表示,受成本波动和供应充足等因素影响,今年国内天然气价格重心同比整体下移。1-8月,全国LNG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下跌447元/吨,城燃管道气非居民零售价同比下降1.3%。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近期,中国进口现货LNG到岸价格(CLD)走高。11月11日-15日,CLD-12月收于91.356元/吉焦(约合13.277美元/百万英热),周环比上涨4.01%。
国家能源局会议指出,预计今年采暖季供需形势平稳,供应总量和尖峰保供能力总体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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