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取消非普通住宅标准。

2024年11月18日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取消该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即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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