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定价规定如下:
一、取消以20日均价作为基础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其发行价格不再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作为基础,而是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
二、股东大会表决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新规要求发行价格必须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且需要得到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以及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股价波动关注 :虽然监管机构没有直接对重组前股价波动做出具体规定,但会关注股价的异常波动,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解释和证据1。如果上市公司在股价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涨跌幅超过20%,则需要充分举证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1。
四、审核时间 :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分道制审核 :证监会在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时,会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4。
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规定可能会随着监管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请参考官方最新发布的公告或咨询专业金融顾问。
以上纯学习贴,供大家学习!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