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绝大多数人根本就不了解“破产法”更别说破产重整了。大家一提破产就觉得很丢人,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破产法和破产重整的本质就是破产保护,法律上更加倾向于保护“债务人”注意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我们的破产法和破产重整其实和发达国家的大同小异,特朗普年轻的时候就经历了多次破产重整,还有咱们熟悉的通用汽车,克莱斯勒等等。一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更别说一个企业了,当企业发展到某个阶段遇到困难这个本身很正常,如果债务违约直接启动破产法开始清算,这个不光是对债务人对债权人也是非常大的伤害。所以当企业到了破产重整的阶段法律上会更加倾向于让债务人想办法度过难关,这样对大家都好,否则的话动不动就破产清算谁还敢办企业?当然破产重整不是万能的,这个要看申请破产重整企业本身的质地和情况,海航就是个例子,海航在破产重整成功后依然挣扎在边缘,因为航空业本身就是一个重资产回报低的行业,加上前两年的“口罩”。

     说重点,东方集团大家认为这个公司本身怎么样?反正我个人觉得质地还是非常不错的,否则也不会引来这么多人关注,东方集团布局了多个产业链,其实都是优质资产,可能因为步子迈的太大扯到淡了才有今天这个局面。这十四个遴选人是傻的吗?所以东方集团重整不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目前只是多方博弈没谈拢或者不愿意这么早公布罢了。

      吧里有很多唱空的总是揪着债务问题不放,好像就应该破产清算,这样的人其心可诛,一辈子也吃不上过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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