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SH688321)$ 微芯采用向特定对象增发融资是极其错误的。1.特定对象不是战略投资者,持股时间短(只有6个月),对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没有帮助,只是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而已,短期引入非战略投资的特定对象无意义。2.创新药研发时间长、风险大,6个月后这些资金就可能盈利而逃,而且平均成本比中小投资者低,6个月后买单的还是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不需要短线资金。建议公司采用配股或再发行可转债,保证利益不受损害。即使采用增发,也应引入对公司发展有帮助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时间应不短于360个月。希望鲁先平同志采纳,不要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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