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太长,将有关现金选择权和一些公告涉及的股票价格数据在公告中摘录几段: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作为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向国泰君安 A 股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 上海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同意作为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向国泰君安 H 股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 国泰君安异议股东不得再向国泰君安或其他同意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国泰君安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国泰君安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国泰君安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海通证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内的海通证券 A 股股票最高成交价,即 9.28 元/股;海通证券 H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内的海通证券H 股股票最高成交价,即 4.16 港元/股。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受托机构为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海通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受托机构为太平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同意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海通证券 H 股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海通证券异议股东不得再向海通证券或其他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海通证券股东主张现金选择权。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海通证券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海通证券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和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国泰君安总股本的 30%。根据发行股份价格 15.97 元/股计算,发行 A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626,174,076 股(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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